可記錄的靜止影像數量和最大短片拍攝時間 (電池使用時間) (EOS 70D)

    2013年6月27日
    8201846800

    解決方法

    靜止影像最多可拍攝數量
    溫度使用觀景器拍攝使用即時顯示拍攝
    無閃光燈50% 的相片使用閃光燈無閃光燈50% 的相片使用閃光燈
    室溫 (23°C / 73°F)約 1300 張約 920 張約 230 張約 210 張
    低溫 (0°C / 32°F)約 1200 張約 850 張約 210 張約 200 張

    • 以上數值均依據完全充電的 LP-E6 電池並依照 CIPA (相機及影像製造協會) 測試標準。
    REFERENCE
    • 使用以下一種操作時,可拍攝數量將會減少
     - 長時間半按快門按鈕。
     - 經常啟動自動對焦但並沒有拍攝相片。
     - 使用鏡頭影像穩定器。 - 經常使用液晶螢幕。
    • 視乎實際拍攝情況而定,最多可拍攝數量可能會
    減少。
    • 鏡頭操作由相機電池供電。視乎
    使用的鏡頭而定,最多可拍攝數量可能會少於以上數值。
    • 使用完全充電的 LP-E6 電池,在室溫 (23°C/73°F) 下連續即時顯示拍攝可持續約 1 小時50 分鐘。

    最大短片拍攝時間
    溫度總記錄時間
    室溫 (23°C / 73°F)約 1 小時 20 分鐘
    低溫 (0°C / 32°F)約 1 小時 20 分鐘
    * 使用完全充電的 LP-E6 電池。

    拍攝短片時,請使用讀寫速度較快的大容量記憶卡。
    壓縮方法記憶卡
    IPB6 MB/秒或更快
    ALL-I (只限 I)20 MB/秒或更快

    NOTE
    • 如您使用寫入速度低的記憶卡拍攝短片,短片可能無法正確記錄。如您播放讀取速度低的記憶卡上的短片,短片可能無法正確播放。
    • 如要在拍攝短片時拍攝靜止影像,則需要速度更快的記憶卡。
    • 如要查看記憶卡的讀寫速度,請參閱記憶卡製造商網站。
    • 即使拍攝超出 4 GB 的短片,亦可以不間斷地連續拍攝。拍攝短片時,短片達到 4 GB 檔案大小前約 30 秒,顯示於短片拍攝影像中的已拍攝時間或時間碼會開始閃爍。如您繼續拍攝短片而檔案大小超出 4 GB,會自動建立新短片檔案,已拍攝時間或時間碼會停止閃爍。播放短片時,需要單獨播放每個短片檔案。短片檔案無法自動連續播放。短片播放結束後,選擇下一個要播放的短片。
    • 單個短片片段的最長記錄時間為 29 分 59 秒。短片拍攝時間達到 29 分 59 秒時,短片拍攝會自動停止。您可按下 <> 按鈕重新開始短片拍攝。(開始記錄新短片檔案。)

    CAUTION
    建議使用原裝佳能配件
    本產品配合原裝佳能配件可達最佳效果。
    佳能對非原裝佳能配件的故障,如電池洩漏與/或電池爆炸,而導致本產品的損壞與/或意外 (如,火災等) 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注意,由於非原裝佳能配件的故障導致本產品的損壞不在本產品的保修範圍內,但您可要求付費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