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
8204496100
電源 | 電池 NB-13L | |
靜止影像拍攝張數 (符合 CIPA 標準:室溫 23 °C/73 °F) | 螢幕開啟 | 約 230 張 |
彩色電子觀景器開啟 | 約 180 張 | |
靜止影像拍攝張數 (省電模式開) | 螢幕開啟 | 約 320 張 |
短片記錄時間 (符合 CIPA 標準:室溫 23 °C/73 °F) | 螢幕開啟 | 約 55 分鐘 |
彩色電子觀景器開啟 | 約 45 分鐘 | |
短片記錄時間 (連續拍攝) *在以下條件下執行拍攝時的總拍攝時間: - 將 AUTO 模式搭配預設設定使用 - 不使用變焦和其他操作 - 單個記錄達到最大記錄時間且記錄會自動停止/恢復時 | 螢幕開啟 | 約 90 分鐘 |
彩色電子觀景器開啟 | 約 80 分鐘 | |
播放時間 (以幻燈片形式播放靜止影像時的時間) | 約 4 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