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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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 解決方案 |
正在存取記憶卡。不要取出記憶卡。 | 攝錄機正在存取記憶卡時打開雙記憶卡插槽蓋或者打開雙記憶卡插槽蓋時攝錄機正要存取記憶卡。請勿取出記憶卡直至該訊息消失。 |
請定期備份記錄。 | 開啟攝錄機時,此訊息可能會出現。如發生故障,記錄可能會遺失,故請定期備份記錄。 |
電池組不相容。關閉攝錄機。 | 安裝了佳能不建議與本攝錄機一起使用的電池並開啟了攝錄機。攝錄機將在 4 秒鐘後自動關閉。 |
無法接通電池。繼續使用此電池? | • 您安裝的電池並非佳能建議與本攝錄機一起使用的電池。 • 如您正在使用佳能建議與本攝錄機一起使用的電池,可能是攝錄機或電池出現了問題。諮詢佳能服務中心。 |
無法轉換以 50.00P 所記錄的場景。 | 無法轉換以 28 Mbps LPCM (50.00P)、28 Mbps (50.00P) 或 35 Mbps (50.00P) 的記錄模式所記錄的場景。 |
無法轉換場景。 | • 攝錄機無法轉換使用不支援的視頻配置 (NTSC) 記錄的場景。 • 您無法轉換使用其他裝置記錄或編輯然後傳輸到與電腦連接的記憶卡的場景。 •以 4 Mbps 記錄模式記錄的 MP4 場景只能轉換為以 4 Mbps 或 3 Mbps 記錄模式的 MP4 影片。同樣地,以 3 Mbps 記錄模式記錄的 MP4 場景只能轉換為以 3 Mbps 記錄模式的 MP4 影片。 |
無法分割此場景。 無法分割此場景。只可使用攝錄機初始化。 | 使用軟件 Data Import Utility 在電腦中儲存並分割場景。 |
無法播放。檢查記憶卡。 | • 記憶卡有問題。儲存記錄並使用 [完全初始化] 選項初始化記憶卡。如問題仍然存在,請使用其他記憶卡。 |
無法播放。只可使用攝錄機初始化。 | 攝錄機中的記憶卡已使用電腦初始化。請使用本攝錄機初始化記憶卡。 |
無法播放。 | 無法從 64 MB 或以下的記憶卡播放影片。請使用推薦的記憶卡。 |
無法記錄。檢查記憶卡。 | 記憶卡有問題。儲存記錄並使用 [完全初始化] 選項初始化記憶卡。如問題仍然存在,請使用其他記憶卡。 |
無法在此記憶卡上記錄影片。 | 影片無法記錄至 64 MB 或以下的記憶卡。請使用推薦的記憶卡。 |
無法記錄。 | 記憶卡有問題。如經常出現此訊息而無明顯原因,請聯絡佳能客戶服務中心。 |
無法修剪場景。 | •無法修剪複製到叢集大小比記錄 MP4 影片的記憶卡大的記憶卡中的 MP4 影片。 •無法修剪使用其他裝置記錄或複製的 MP4 影片。 |
為電池充電。 | 電池已耗盡。為電池充電。 |
檢查記憶卡。 | • 無法存取記憶卡。檢查記憶卡並確保正確插入。 • 記憶卡發生錯誤。攝錄機無法記錄或顯示影像。請嘗試移除並重新插入記憶卡,或使用其他記憶卡。 •MultiMedia 卡 (MMC) 已插入攝錄機。請使用推薦的記憶卡。 • 如訊息消失後, ![]() ![]() ![]() ![]() |
請勿切斷電源。首先使用電腦安全結束連接,然後斷開 USB 連接線。 | 攝錄機處於 ![]() |
檔案名稱錯誤。 | 資料夾及檔案編號已達最大值。[FUNC.] -> [MENU] -> ![]() |
只可使用攝錄機初始化。 | 請使用本攝錄機初始化記憶卡。 |
無法在此記憶卡上記錄影片。 | 您可能無法將影片記錄至無 Speed Class 等級或 SD Speed Class 2 等級的記憶卡。請更換為 SD Speed Class 4、6 或 10 等級的記憶卡。 |
記憶卡已達到最大可記錄場景數目。 | 記憶卡已包含 3,999 個場景 (AVCHD 影片的最大場景數);無法複製更多場景至記憶卡。請刪除部份場景以釋放部分空間。 |
記憶卡無法辨別資料。 | 記憶卡包含使用不支援的視頻配置 (NTSC) 記錄的場景。請使用最初用於記錄場景的裝置播放記憶卡中的記錄。 |
記憶卡 A / B 寫入錯誤。試圖還原資料?(可能需要 3 分鐘) | 攝錄機正在寫入記憶卡時,如果電源意外中斷,此訊息將會在下次開啟攝錄機時出現。選擇 [還原] 以嘗試恢復記錄。如插入的記憶卡包含使用其他裝置記錄的場景,建議選擇 [否]。 |
記憶卡倉蓋開啟。 | 插入記憶卡後,請關閉雙記憶卡插槽蓋。 |
記憶卡已滿。 | 記憶卡已滿。請刪除部份記錄以釋放空間或更換記憶卡。 |
記憶卡被寫入保護。 | 記憶卡上的 LOCK 開關設定為防止意外刪除。請變更 LOCK 開關的位置。 |
需要從記憶卡還原檔案。變更記憶卡上 LOCK 開關的位置。 | 攝錄機正在寫入記憶卡電源意外中斷且稍後記憶卡 LOCK 開關的位置變更為防止刪除時,此訊息將會在下次開啟攝錄機電源時出現。請變更 LOCK 開關的位置。 |
沒有記憶卡。 | 請將兼容的記憶卡插入攝錄機。 |
無影像。 | 沒有要播放的影像。 |
無場景。 | 所選記憶卡中無場景。 |
無足夠可用空間。 | •刪除一些記錄以釋放空間。 •將 AVCHD 影片的記錄模式設定為 5 Mbps 或將 MP4 影片的記錄模式設定為 3 Mbps。 •正在嘗試複製的記錄大小超出了記憶卡的可用空間。請刪除部份記錄以釋放空間或減少要複製的記錄的數量。 |
已達到最大可記錄場景數。 | 記憶卡上的場景數已達到 3,999 個 (AVCHD 影片的最大場景數)。請刪除部份場景以釋放部分空間。 |
因記憶卡的寫入速度不足而停止記錄。 | •記憶卡的寫入速度太慢而停止記錄。請更換為 SD Speed Class 4、6 或 10 等級的記憶卡。 •記錄模式為 28 Mbps LPCM、28 Mbps 或 35 Mbps 時,必須使用 SD Speed Class 6 或 10 等級的記憶卡。 •使用慢鏡及快鏡動作記錄影片時,必須使用 SD Speed Class 10 等級的記憶卡。 •重複記錄、刪除及編輯場景 (分段記憶體) 後,記憶卡寫入資料耗時會更長,記錄可能停止。請儲存記錄,然後初始化記憶卡。 |
場景是使用其他裝置記錄的。無法複製此場景。 此場景是使用其他裝置記錄的。無法分割此場景。 | 非本攝錄機記錄的場景無法使用本攝錄機複製或分割。 |
無法刪除部份場景。 | 使用其他裝置進行保護/編輯然後傳輸至與電腦連接的記憶卡的影片無法使用本攝錄機刪除。 |
部份場景是使用其他裝置記錄的,無法複製。 | 非本攝錄機記錄的場景無法複製。 |
處理中。請勿切斷電源。 | 攝錄機正在更新記憶卡。請等待至操作結束,請勿拔除小型電源轉接器或移除電池。 |
無法顯示此影像。 | 可能無法顯示使用其他裝置拍攝的影像或在電腦上建立或編輯然後傳輸至與電腦連接的記憶卡的影像檔案。 |
為使用此記憶卡記錄視頻,建議使用 [50.00P 記錄] 以外的影片品質設定。 | 使用 SD Speed Class 2 或 4 等級的記憶卡時,如果使用 28 Mbps LPCM (50.00P)、28 Mbps (50.00P) 或 35 Mbps (50.00P) 的記錄模式,可能無法記錄影片。 |
使用此功能將攝錄機模式變更為手動或電影。 | 自訂按鈕、自訂轉盤以及可指定為可指定按鈕的部份功能無法在 ![]() ![]() ![]() |
影像太多。終止USB接駁。 | •終止USB接駁。請嘗試使用記憶卡讀卡器或減少記憶卡上的影像數量至 2,500 以下 (Windows) 或 1,000 以下 (Mac OS)。 •如電腦螢幕上出現一個對話方塊,請關閉。拔除 USB 連接線,稍等片刻再重新連接。 |
無法辨別資料。 | 攝錄機無法辨別使用不支援的視頻配置 (NTSC) 記錄的資料。 |
無法還原資料。 | 無法還原損壞的檔案。儲存記錄並使用 [完全初始化] 選項初始化記憶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