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操作按鈕 (為按鈕指定預設功能以外的功能) (EOS 5D Mark IV)

解決方法

您可以根據喜好將常用功能指定到各相機按鈕或轉盤以方便操作。

自訂操作按鈕
1. 開啟相機電源。
  • 將電源開關置於 <ON>。

2. 將鏡頭對焦模式開關設為 <AF>。



3. 選擇拍攝模式。
  • 轉動模式轉盤選擇 [P / Tv / Av / M / B]。
按下鎖釋放按鈕。
轉動模式轉盤。

4. 按 <MENU> 按鈕顯示選單螢幕。



5. 在 [ ] 設定頁下,選擇 [自訂控制]。
  • 按 <> 按鈕,轉動 <> 選擇 [ ] 設定頁。

  • 轉動 <> 轉盤選擇 [自訂控制],然後按 <>。
 

6. 選擇相機按鈕或轉盤。
  • 轉動 <> 轉盤選擇相機按鈕或轉盤,然後按下 <>。
  • 左側圖表顯示選中按鈕或轉盤的位置。

7. 指定功能。
  • 轉動 <> 轉盤選擇一項相機功能,然後按 <>。
  • 圖示出現在左下方,您可按下 <INFO.> 按鈕並設定其他相關選項。

8. 退出設定。
  • 退出設定時,會重新出現步驟 6 中的畫面。
設定將變更為步驟 7 中選擇的設定。
  • 按下 <MENU> 按鈕退出。
NOTE
顯示步驟 6 中的螢幕時,可按下 <> 按鈕將自訂控制設定恢復至預設設定。請注意 [ :自訂控制] 設定並不會取消,即使選擇 [ :清除全部自訂功能 (C.Fn)]。

相機控制項的可指定功能
功能
自動對焦測光與自動對焦啟動*1*1






停止自動對焦






切換到已註冊自動對焦功能


*2*2





ONE SHOT AI SERVO/SERVO
*3*3*3*3





切換到已註冊自動對焦點


*3*3





所選的自動對焦點 中央/已註冊自動對焦點









*4
直接選擇自動對焦點







*5*6
直接選擇自動對焦區域









暫停短片伺服自動對焦








曝光測光啟動









自動曝光鎖




自動曝光鎖 (按下按鈕時)









自動曝光鎖 (保持)




自動曝光鎖、停止自動對焦








閃燈曝光鎖






ISO 設定 ISO 感光度 (按住按鈕並轉動 )









ISO 設定 ISO 感光度 (按住按鈕並轉動 )









ISO 設定 ISO 感光度 (測光時 )









曝光補償 (按住按鈕並轉動 )









曝光補償 (按住按鈕並轉動 )









M 模式中的快門速度設定








M 模式中的光圈設定








影像單按影像畫質設定


*7
*7




單按影像畫質 (保持)


*7
*7




影像畫質









相片風格









操作景深預覽








啟動影像穩定器








選單顯示









註冊/召回拍攝功能
*8*8







按下按鈕時解鎖









開始記錄短片 (設定 時)







影像播放









放大/縮小(按下 SET並轉動 )









循環: / 驅動・自動對焦 / 白平衡 ・









閃光燈功能設定









無效 (關閉)


*1:當指定到 <AF-ON> 或 <> 按鈕時,可在顯示設定畫面時按下 <INFO.> 按鈕以詳細設定自動對焦設定。拍攝時,按 <AF-ON> 或 <> 按鈕將根據設定執行自動對焦。<br>
*2:在設定螢幕上,按下 <INFO.> 按鈕以顯示詳細的設定畫面。轉動 <> 或 <> 轉盤選擇要註冊的參數,然後按下 <> 以添加核取標記 [ ]。選擇參數並按下 <> ,可調整參數。按下 <> 按鈕,可將設定恢復至預設值。
*3:在設定畫面上,按下 <INFO.> 按鈕,可選擇 [只有在按住按鈕時切換] 或 [每次按按鈕時切換]。
*4:在設定畫面上,按下 <INFO.> 按鈕時,可選擇 [切換到中央自動對焦點] 或 [切換到已註冊自動對焦點]。
*5: 在顯示的速控轉盤設定畫面上,可按下 <INFO.> 按鈕,然後設定轉動 <> 轉盤時自動對焦點的切換方向。[方向:自動對焦點切換] 設定 ([水平] 和 [垂直]) 適用於單點重點自動對焦、單點自動對焦、手動選擇 :自動對焦點擴展和擴展自動對焦區域:周圍。[方向:區域自動對焦框切換] 設定 ([區域循環]、[水平] 和 [垂直]) 適用於區域自動對焦。
*6:在多功能控制器設定畫面中,可以按下 <INFO.> 按鈕並選擇按 <> 的中央時相機切換到的自動對焦點 ([切換到中央自動對焦點] 或 [切換到已註冊自動對焦點])。
*7:在設定畫面上,按下 <INFO.> 按鈕可以為該功能設定影像記錄畫質。
*8: 在設定畫面上,按下 <INFO.> 按鈕以顯示詳細的設定。轉動 <> 或 <> 轉盤選擇要註冊的功能,然後按下 <> 以添加核取標記 [ ]。選擇功能並按下 <>,可以調整參數。按下 <> 按鈕,可以將設定恢復至預設值。選擇 [註冊目前的設定],將會註冊相機的當前設定。
NOTE
  • [ ] 表示配備影像穩定器的超遠攝鏡頭上提供的「自動對焦停止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