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法
使用該相機拍攝時,您可在檢視相機液晶螢幕上影像的同時進行拍攝。這稱為「即時顯示拍攝」。
本頁介紹如何更改「即時顯示」拍攝的對焦模式。有關如何以預設設定進行簡易即時顯示拍攝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本頁末尾的「相關資訊」章節。
請注意︰某些拍攝步驟因靜止影像或短片而異。拍攝靜止影像時,請參閱關於靜止影像的說明;拍攝短片時,請參閱關於短片的說明。
REFERENCE
如您握持本相機並在檢視液晶螢幕時拍攝,相機震動可能會造成影像模糊。這種情況下,建議使用三腳架。
2. 將即時顯示拍攝/短片拍攝開關置於 <

> 以拍攝靜止影像,置於 <

> 以拍攝短片 (選擇 <

> 時,影像將顯示在液晶螢幕上)。
3. 顯示即時顯示影像。
- 要拍攝靜止影像,按下 <
> 按鈕。即時顯示影像會出現在液晶螢幕上。
即時顯示影像將以最符合您拍攝的實際影像的亮度等級顯示。
NOTE
要拍攝靜止影像,選擇 [

] 設定頁,然後選擇 [即時顯示拍攝] 選項中的 [啟用]。(預設設定為 [啟用]。)
(或者 <

> 模式下的 [

] 設定頁)
4. 選擇拍攝模式。

按下鎖釋放按鈕。

轉動模式轉盤。
8. 轉動 <

> 轉盤選擇自動對焦方式,然後按 <

> 按鈕。
9. 轉動 <

> 轉盤選擇自動對焦模式,然後按 <

>。
10. 按 <MENU> 按鈕,然後關閉選單視窗。液晶螢幕上將會出現影像。
NOTE
當影像顯示在液晶螢幕上時,按 <

> 按鈕可在速控螢幕上設定自動對焦方式等。
Part II-1. 自動對焦方式:(臉部)+追蹤
相機可偵測並對焦人臉。如果臉部移動,自動對焦點 <

> 也會移動以追蹤臉部。
12. 向主體對焦。
如果未偵測到臉部,或未輕點螢幕上的任何位置,相機將會切換至「FlexiZone - 單點」。
成功對焦後,自動對焦點會變為綠色並會發出提示音。
如沒有成功對焦,自動對焦點會變為橙色。
NOTE
- 輕觸想要對焦的主體 (或部位)。
- 按下 <
> 或 <
> 多功能控制器,自動對焦點 [
] 將出現在螢幕上。然後,使用 <
> 將自動對焦點移動至目標主體上。
- 自動對焦點 [
] 成功對焦後,即使主體移動或者變更構圖,自動對焦點仍將追蹤主體。
REFERENCE
- 主體的臉部嚴重脫焦時,臉部偵測將無法使用。手動調整焦點以便相機可偵測到臉部,然後進行自動對焦。
- 人臉以外的其他物件可能會被偵測為臉部。
- 如果臉部在相片中過小或過大、過明或過暗或部分隱藏時,臉部偵測均無法操作。
- [
] 可能只覆蓋部份臉部。
- 無法對外圍的臉部或主體進行自動對焦。將區域框對準主體並進行對焦。
- 因主體而異,自動對焦點的大小會改變。
Part II-2. 自動對焦方式:FlexiZone-多點
可以使用最多 63 個自動對焦點進行廣角區域對焦 (自動選擇)。此廣角區域還可以分為 9 個對焦區域 (區域選擇)。
12. 向主體對焦。
將自動對焦點對準主體並半按快門按鈕。
- 成功對焦後,自動對焦點會變為綠色並會發出提示音。
- 如沒有成功對焦,自動對焦點會變為橙色。
Part II-3. 自動對焦方式:FlexiZone-單點
[自動對焦方式:FlexiZone-單點] 相機使用單點自動對焦點進行對焦。這在要對焦特定的主體時非常有效。
11. 移動自動對焦點。
出現自動對焦點 [

]。

自動對焦點
- 使用 <
> 將自動對焦點 [
] 移動到您要對焦的位置。(不能移動到螢幕邊緣)。
- 使用 <
> 或 <
> 將自動對焦點返回至螢幕中央。
- 您亦可輕觸液晶螢幕移動自動對焦點。
12. 向主體對焦。
成功對焦後,自動對焦點會變為綠色並會發出提示音。
如沒有成功對焦,自動對焦點會變為橙色。
您可放大影像並使用 MF (手動對焦) 進行精確對焦。
5. 將鏡頭對焦模式開關設為 <MF>。
完成 Part I 的步驟 1-4 後,將鏡頭對焦模式開關設為 <MF>。
轉動鏡頭對焦環以初步對焦。
6. 顯示放大框。
按 <

> 按鈕或輕觸螢幕右下方的 [

]。
會出現放大框。

放大框
7. 移動放大框。
操作 <

> 或輕觸想要放大的部位,以便將放大框移動至想要對焦的位置。
按 <

> 或 <

> 將放大框返回至螢幕中央。
8. 放大影像。
每次按下 <

> 按鈕或輕觸螢幕右下方的 [

] 時,顯示內容會以如下順序變更:
正常檢視 -> 1x -> 5x -> 10x -> 正常檢視
在放大檢視中,可以操作 <

> 或輕觸螢幕的頂部、底部、左側或右側顯示的三角形以捲動整個放大的影像。

自動曝光鎖

放大區域位置

放大倍率 (約值)
9. 手動對焦。
查看放大的影像時,轉動鏡頭對焦環以對焦。
成功對焦後,按下 <

> 按鈕以返回正常檢視。
NOTE
按 Part II-III 的說明成功對焦後,開始拍攝。
1. 拍攝靜止影像。
將拍攝相片,拍攝的影像將顯示在液晶螢幕上。
影像檢視結束後,相機將自動返回至即時顯示拍攝。
按 <

> 將結束即時顯示拍攝。
NOTE
- 即使已成功對焦,半按快門按鈕將會重新對焦。
- 執行自動對焦操作時及完成自動對焦後,影像亮度可能會變更。
- 因主體和拍攝條件而定,對焦可能會需要更長時間或連續拍攝速度可能會降低。
- 如在顯示即時顯示影像時光源改變,螢幕可能會閃爍並難以對焦。這種情況下,請退出即時顯示拍攝並在您拍攝地的實際光源下執行自動對焦。
2. 拍攝短片。
- 按下 <
> 按鈕。
拍攝短片時,「

」標記會顯示於螢幕右上方。
透過內置麥克風記錄聲音。

記錄短片

內置麥克風
要停止拍攝短片,請再次按下 <

> 按鈕。
進行即時顯示拍攝時,請留意以下內容。
CA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