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法
IMPORTANT
- 本節說明適用於將 [拍攝模式] 設定為 [AUTO] 的相機。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1. 按 [MENU] 按鈕,選擇 [

] 設定頁,然後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2. 將變焦桿移向 [

]。
- 變焦達到最大可用變焦係數時變焦會停止 (影像明顯變模糊前),然後在螢幕上將這種情況指示出來。
3. 再次將變焦桿移向 [

]。
- 相機更加拉近主體。
-
為當前放大值。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 (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的顏色將因變焦範圍的變化而變化。
--黃色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的數碼變焦範圍。
由於在某些解像度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可以變焦至最大變焦係數。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焦距如下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單獨使用光學變焦時的焦距為 25 - 625 mm)
- 要停用數碼變焦,按 [MENU] 按鈕,在 [
] 設定頁下選擇 [數碼變焦] ,然後選擇 [關]。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 [數碼變焦] 的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 可能顯示為黃色 [

] (變焦增強)。
-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約 1.6 倍 或 2.0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率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限定的數碼遠攝鏡設定的拍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