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法
IMPORTANT
- 本節說明適用於將 [拍攝模式] 設定為 [程式自動曝光] (
) 的相機。
當遠處主體過遠以致不能使用光學變焦放大時,請按以下說明操作。
1. 按 [MENU] 按鈕,選擇 [

] 設定頁,將 [數碼變焦] 設定為 [開]。
2. 將變焦桿移向 [

] 並按住直至變焦停止。
- 變焦達到最大可用變焦倍數時變焦會停止 (影像明顯變模糊前),然後在螢幕上將這種情況指示出來。
3. 再次將變焦桿移向 [

]。
- 相機更加拉近主體。
- [
] 為當前變焦倍數。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 (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的顏色將因變焦範圍的變化而變化。
--黃色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的數碼變焦範圍。
由於在某些解像度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可以變焦至最大變焦倍數。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的焦距為 24 - 4032 mm (相當於 35 mm 菲林相機的值)。
(單獨使用光學變焦時焦距為 24 - 1008 mm。)
- 要停用數碼變焦,選擇 [MENU] > [拍攝] 設定頁 (
) > [數碼變焦] > [關]。
由解像度設定及數碼變焦倍數而定,[變焦欄] 可能顯示為黃色 [

] (變焦增強)。
- 要避免畫質降低,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透過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約 1.6 倍或 2.0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數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限定的數碼遠攝鏡設定的拍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