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變焦進行拍攝的技巧 (位於遠攝端) (PowerShot G3 X)

解決方法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使用數碼變焦
當遠處主體過遠以致不能使用光學變焦放大時,使用數碼變焦可放大至最高約 100 倍。

1. 按 [MENU] 按鈕。

2. 移動變焦桿選擇 [ ] 設定頁。
按下 [ ], [ ] 按鈕選擇 [ ]。
按下 [ ], [ ] 按鈕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按 [ ] 按鈕。



按下 [ ], [ ] 按鈕選擇 [標準],然後按 [ ] 按鈕。



3. 將變焦桿移向 [ ]。
  • 按住變焦桿直至變焦操作停止。
  • 變焦達到最大可用變焦係數時變焦會停止 (影像明顯變模糊前),然後在螢幕上將這種情況指示出來。



3. 再次將變焦桿移向 [ ]。
  • 相機更加拉近主體。
  • 表示當前倍率。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 (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的顏色將因變焦範圍的變化而變化。
--白色範圍:影像不會模糊的光學變焦範圍。
--黃色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的數碼變焦範圍。
--藍色範圍:影像惡化的數碼變焦範圍。
由於在某些記錄像素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可以變焦至最大變焦係數
  • 在某些解像度設定和變焦倍率下,變焦的影像可能看起來比較模糊。在這種情況下,變焦倍率顯示為藍色。
  • 在以下模式下無法使用 [數碼變焦]:
- [創意拍攝] ()、[星空] ()、[星流跡] () [星空時滯短片] ()、[手持夜景模式] ()、[高動態範圍模式] ()、[懷舊效果] ()、[魚眼效果] ()、[模型效果] ()、[玩具相機效果] ()、[背景散焦] ()、[柔焦] ()、[單色] ()、[極鮮艷色彩] ()、[海報效果] ()、[限時短片] ()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焦距如下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24 – 600 mm
  • 要停用數碼變焦,按 <MENU> 按鈕,在 [拍攝] 設定頁 ( 2) 上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選擇 [關]。

使用變焦增強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 [數碼變焦] 的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 可能顯示為黃色 (變焦增強)。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使用數碼遠攝鏡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約 1.6 倍 或 2.0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率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1. 移動變焦桿選擇 [ ] 設定頁。
按下 [ ], [ ] 按鈕選擇 [ ] 設定頁。
按下 [ ], [ ] 按鈕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按 [ ] 按鈕。
按下 [ ], [ ] 按鈕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然後按 [ ] 按鈕。


IMPORTANT
  • 數碼遠攝鏡不能與數碼變焦或自動對焦點放大一起使用。
  • [1.6x] 和 [2.0x] 只可以在 *、*、 模式中設定。
*指定的拍攝模式因選項而異。
NOTE
  • 使用 [1.6x] 和 [2.0x] 時的焦距分別為 38.4 – 960.0 mm 和 48.0 – 1,200.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 將變焦桿完全推至 () 最大遠攝側時,以及使用 [數碼變焦] 將主體放大到相同尺寸時,快門速度可能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