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法
溫度 | 使用觀景器拍攝 | 使用即時顯示拍攝 |
無閃光燈 | 50%的相片使用閃光燈 | 無閃光燈 | 50%的相片使用閃光燈 |
室溫 (23°C / 73°F) | 約 550 張 | 約 440 張 | 約 200 張 | 約 180 張 |
低溫(0°C / 32°F) | 約470張 | 約400張 | 約170張 | 約150張 |
以上數值均依據完全充電的LP-E17電池並依照CIPA(相機及影像製造協會)測試標準。
NOTE
- 使用完全充電的LP-E17電池,在室溫(23°C/73°F)下連續即時顯示拍攝可持續約1小時30分鐘。
- 使用電池手柄BG-E18 (另購)的可拍攝數量
-- 使用兩枚LP-E17電池時:最多可拍攝數量約為不使用電池手柄時的兩倍。
REFERENCE
- 視乎實際拍攝情況而定,最多可拍攝數量可能會減少。
- 鏡頭操作由相機電池供電。視乎使用的鏡頭而定,最多可拍攝數量可能會少於以上數值。
- 您可以在[
: 電池資訊]中確認電池狀態。
溫度 | 總記錄時間 |
室溫 (23°C / 73°F) | 約 1 小時20 分鐘 |
低溫 (0°C / 32°F) | 約 1 小時 |
* 使用完全充電的LP-E17電池。 |
NOTE
- 當拍攝短片時,請使用 SD Speed Class 6「
」或更高的大容量 SD 卡。
- 如您使用寫入速度低的記憶卡拍攝短片,短片可能無法正確記錄。如您播放讀取速度低的記憶卡上的短片,短片可能無法正確播放。
- 如要在拍攝短片時拍攝靜止影像,則需要速度更快的記憶卡。
- 如要查看記憶卡的讀寫速度,請參閱記憶卡製造商網站。
- 即使拍攝超出 4 GB 的短片,亦可以不間斷地連續拍攝。拍攝短片時,短片達到 4 GB 檔案大小前約 30 秒,顯示於短片拍攝影像中的已拍攝時間或時間碼會開始閃爍。如您繼續拍攝短片而檔案大小超出 4 GB,會自動建立新短片檔案,已拍攝時間或時間碼會停止閃爍。播放短片時,需要單獨播放每個短片檔案。短片檔案無法自動連續播放。短片播放結束後,選擇下一個要播放的短片。
- 單個短片片段的最長記錄時間為29分59秒。如果短片拍攝時長達到29分59秒,短片拍攝將自動停止。可按[]按鈕再次開始拍攝短片。(開始記錄新短片檔案。)
CAUTION
佳能對非原裝佳能配件的故障,如電池洩漏與/或電池爆炸,而導致本產品的損壞與/或意外 (如,火災等) 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注意,由於非原裝佳能配件的故障導致本產品的損壞不在本產品的保修範圍內,但您可要求付費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