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法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當遠處主體過遠以致不能使用光學變焦放大時,使用數碼變焦可放大至最高約 260 倍。
按 <MENU> 按鈕,在 [拍攝] 設定頁 (

) 上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 (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的顏色將因變焦範圍的變化而變化。
--黃色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的數碼變焦範圍。
由於在某些解像度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可以變焦至最大變焦係數
- 在某些解像度設定和變焦倍率下,變焦的影像可能看起來比較模糊。在這種情況下,變焦倍率顯示為藍色。
[創意拍攝] (

)、[手持夜景模式] (

)、[低光照] (

)、[高動態範圍模式] (

)、[魚眼效果] (

)、[模型效果] (

)、[玩具相機效果] (

)、[柔焦] (

)、[單色] (

)、[極鮮艷色彩] (

)、[海報效果] (

)、[慢動作短片] (

)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的焦距為 21 – 1,365 mm (單獨使用光學變焦時為 21 – 5,46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 要停用數碼變焦,選擇 MENU > [
] 設定頁 > [數碼變焦] > [關]。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 [數碼變焦] 的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 可能顯示為黃色 (變焦增強)。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約 1.6 倍 或 2.0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率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1. 按 <

> 按鈕,然後從 [拍攝] 設定頁 (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IMPORTANT
- 數碼遠攝鏡不能與數碼變焦或自動對焦點放大一起使用。
- 可以在以下模式中使用 [1.6x] 或 [2.0x]:
NOTE
- 使用 [1.6x] 和 [2.0x] 時的焦距分別為 33.6 – 2,184.0 mm 和 42.0 – 2,730.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手動變焦後輕鬆重新獲取主體 (構圖輔助 – 搜尋)
如果放大時無法追蹤主體,暫時縮小可使其更容易找到。
2. 按住 <

> 按鈕。
相機推遠並在之前標示的區域周圍顯示白框 (按下 <

> 按鈕前)。
2. 變焦至遠攝端,然後按 <

> 按鈕。
按住 <

> 按鈕。<

> 會顯示,且會應用最適合在遠攝端拍攝的影像穩定器。
REFERENCE
要逐步細調主體的尺寸,按住 <

> 按鈕的同時移動變焦桿。
3. 按住 <

> 按鈕,半按快門按鈕對焦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