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變焦進行拍攝的技巧 (位於遠攝端) (PowerShot S200)

解決方法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使用數碼變焦
當遠處主體過遠以致不能使用光學變焦放大時,使用數碼變焦可放大至最高約 20倍。

1. 按 <MENU> 按鈕,在 [拍攝] 設定頁 ( ) 上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按 <MENU> 按鈕返回拍攝螢幕。



2. 再次將變焦桿向 <>。
  • 變焦會在影像仍保持清晰的最大變焦係數時停止,並會顯示數值。



3. 再次將變焦桿向 <> 移動。
  • 相機更加拉近主體。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的顏色將因變焦範圍的變化而變化。
--白色範圍:影像不會模糊的光學變焦範圍。
--黃色範圍:數碼變焦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藍色範圍:影像惡化的數碼變焦範圍。
由於在某些解像度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可以變焦至最大變焦係數
  • 在某些解像度設定和變焦倍率下,變焦的影像可能看起來比較模糊。在這種情況下,變焦倍率顯示為藍色。
  • 在以下模式下無法使用 [數碼變焦]:
- [平滑肌膚] () [高速連續拍攝] ()、[接圖輔助] () [魚眼效果] ()、[模型效果] () [玩具相機效果] () [柔焦效果] () [單色] ()、[極鮮艷色彩] ()、[海報效果] ()、[色彩強化] ()、[色彩轉換] ()。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焦距如下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24 – 480 mm (單獨使用光學變焦時焦距為 24 – 120 mm)
  • 要停用數碼變焦,按 <MENU> 按鈕,在 [拍攝] 設定頁 () 上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選擇 [關]。

使用變焦增強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 [數碼變焦] 的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 可能顯示為黃色 (變焦增強)。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使用逐級變焦
您可使用預設的焦距拍攝 (24、28、35、50、85、100 或 12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當想要以這些焦距視角拍攝時,該功能非常方便。

要將焦距從 24 變更至 28 mm,逆時針轉動 < > 環直至其發出喀噠聲。繼續轉動 < > 環可增加焦距,使其變更為 35、50、85、100 和 120 mm,每次變更都會發出喀噠聲。


IMPORTANT
拍攝短片時不能使用逐級變焦,因此轉動 < > 環沒有任何效果。
NOTE
使用數碼變焦時,無法透過逆時針轉動 < > 環調整變焦係數。但是,透過順時針轉動 <> 可以將焦距設定為 120 mm。

使用數碼遠攝鏡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約 1.4 倍 或 1.8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率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1. 按 <MENU> 按鈕,在 [拍攝] 設定頁 (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4x] 或 [1.8x]。


IMPORTANT
  • 數碼遠攝鏡不能與數碼變焦或自動對焦點放大一起使用。
  • 如果 <模式轉盤> 設定為以下任一模式,則數碼遠攝鏡 1.4 倍和數碼遠攝鏡 1.8 倍均不可設定。
- <自動> ()、<SCN> ( )、<創意濾鏡> ()
NOTE
  • 使用 [1.4x] 和 [1.8x] 時的焦距分別為 33.6 – 168.0 mm 和 43.2 – 216.0 mm (相當於 35 mm 菲林相機的值)。
  • 將<變焦桿> 完全推至 < > 最大遠攝側與使用 [數碼變焦] 將主體放大到相同尺寸時的快門速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