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S M 可記錄的靜止影像數量和最大短片拍攝時間 (電池使用時間)

解決方法

靜止影像可拍攝張數
溫度可拍攝數量
23 °C/73 °F約 230 張
0 °C/32 °F約 200 張

  • 以上數值均依據完全充電的 LP-E12 電池並依照 CIPA (相機及影像製造協會) 測試標準。
REFERENCE
  • 使用以下一種操作時,可拍攝數量將會減少
  - 長時間半按快門按鈕。(頻繁啟動自動對焦但並不拍攝相片。)
  - 使用鏡頭影像穩定器。
  • 根據實際的拍攝條件,可拍攝數量可能會減少。
  • 相機電池為鏡頭操作提供電源。因使用的鏡頭而異,可拍攝數量可能較低。

最大短片拍攝時間
溫度總記錄時間
23 °C/73 °F約 1 小時30 分鐘
0 °C/32 °F約 1 小時 20 分鐘

* 上述數值使用完全充電的電池 LP-E12。
NOTE
  • 當拍攝短片時,請使用 SD Speed Class 6 「 」或更高速度的大容量 SD 記憶卡。
  • 如果使用寫入速度較慢的記憶卡拍攝短片,短片可能無法正常記錄。此外,如果使用讀取速度較慢的記憶卡播放短片,短片可能無法正常播放。
  • 即使拍攝超出 4 GB 的短片,亦可以不間斷地連續拍攝。拍攝短片時,短片達到 4 GB 檔案大小前約 30 秒,顯示於短片拍攝螢幕中的已拍攝時間將開始閃爍。如您繼續拍攝短片而檔案大小超出 4 GB,會自動建立新短片檔案,已拍攝時間或時間碼會停止閃爍。播放短片時,需要單獨播放各短片檔案。短片檔案無法自動連續播放。短片播放結束後,選擇下一個要播放的短片。
  • 單個短片片段的最長記錄時間為 29 分 59 秒。短片拍攝時間達到 29 分 59 秒時,短片拍攝會自動停止。透過按 <> 按鈕可以恢復短片拍攝。(記錄新短片檔案。)

CAUTION
建議使用佳能原裝配件。
使用佳能原裝配件時,該產品可達到最佳性能。佳能對非原裝佳能配件的故障 (如電池洩漏與/或電池爆炸) 而導致本產品的損壞與/或意外,如火災等,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注意,此保證不適用於非原裝佳能配件的故障,但是您可以請求付費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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