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變焦進行拍攝的技巧 (位於遠攝端) (IXUS 240 HS / IXUS 245 HS)

解決方法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使用數碼變焦
當遠處主體過遠以致不能使用光學變焦放大時,使用數碼變焦可放大至最高約 20倍。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按 <MENU> 按鈕 (),然後從 [拍攝] 設定頁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IMPORTANT
  • 使用 [4:3] 以外的長寬比時,數碼變焦無法使用 ([數碼變焦] 設為 [關])。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的顏色將因變焦範圍的變化而變化。
- 白色範圍:影像不會模糊的光學變焦範圍。
- 黃色範圍:數碼變焦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變焦增強)。
- 藍色範圍:影像惡化的數碼變焦範圍。
由於在某些解像度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可獲得最大變焦倍率。
  • 在以下模式下無法使用 [數碼變焦]。
- [短片摘要] ()、[平滑肌膚] ()、[高速連續拍攝] ()、[手持夜景模式] ()、[低光照] ()、[柔焦] ()、[魚眼效果] ()、[模型效果] ()、[玩具相機效果] ()、[單色] ()、[極鮮艷色彩] ()、[海報效果] ()、[色彩強化] ()、[色彩轉換] ()、[慢動作短片] ()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焦距如下 (所有焦距相當於 35 mm 菲林相機的值):24 – 480 mm (單獨使用光學變焦時焦距為 24 – 120 mm)


使用變焦增強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 [數碼變焦] 的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 可能顯示為黃色 (變焦增強)。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使用數碼遠攝鏡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 1.6 倍至 2.0 倍。這樣可以在不犧牲較一般變焦操作 (包括數碼變焦) 放大至相同倍率時所損失鏡頭亮度更大的情況下增加放大倍率,允許您以更高的快門速度拍攝,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相機抖動及主體模糊。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按 <MENU> 按鈕 (),然後從 [拍攝] 設定頁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IMPORTANT
  • [數碼遠攝鏡] 不能與 [數碼變焦] 及 [自動對焦點放大] 一起使用。
  • [數碼遠攝鏡] 僅可在 [4:3] 長寬比下使用。
  • 按下 <變焦桿> 到最大遠攝 () 時,快門速度可能與在使用數碼變焦的主體上放大時的快門速度相同。
  • 拍攝模式為「程式 AE」() 時,可以設定數碼遠攝鏡 1.6x 或數碼遠攝鏡 2.0x。
NOTE
  • 使用 [1.6x] 和 [2.0x] 時的焦距分別為 38.4 – 192 mm 和 48.0 – 240 mm (相當於 35 mm 菲林相機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