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記錄至配有類比音頻/視頻輸入的外部視頻錄影機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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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方法

      將攝錄機連接至錄影機或配有類比音頻/ 視頻輸入的錄影機或數碼視頻裝置,您便可複製記錄。
      NOTE
      • 如果從選單中選擇 [輸出螢幕顯示] 並設定為 [關],攝錄機液晶螢幕上顯示的資料將無法顯示在電視螢幕上。

      1.連接攝錄機至錄影機。



      2.開啟攝錄機,將其設定為影片播放模式。



      3.外部裝置︰放入空白光碟,然後將裝置設為暫停記錄模式。

      4.攝錄機:找到您所需複製的場景,然後在該場景稍前處暫停播放。

      5.攝錄機:恢復播放。
      預設情況下,螢幕顯示會嵌入輸出視頻信號。如要變更顯示,您可重複按下 < DISP.>。



      6.外部裝置︰要複製的場景出現時開始記錄;場景結束時停止記錄。

      7.攝錄機:停止播放



      NOTE
      建議使用小型電源轉接器為攝錄機接入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