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匯入記錄視頻至電腦
解決方法
要匯入記錄視頻至電腦,需安裝隨附的 PIXELA ImageMixer 3 SE Ver.6 軟件。
除了匯入視頻至電腦外,PIXELA ImageMixer 3 SE Ver.6 還可以用來為視頻增加音樂及標題,以創建原始 DVD,並將這些影片寫回攝錄機進行播放。
1. 使用小型電源轉接器為攝錄機接入電源。

2. 開啟攝錄機,將其設定為影片播放模式。

3. 使用攝錄機隨附的 USB 連接線連接攝錄機與電腦。

- 如果出現裝置類型選擇螢幕,選擇 [電腦/打印機] 並按 < SET >。

REFERENCE
如果顯示 [使用者帳戶控制] 對話方塊,按一下 [繼續] (Windws Vista)/[是] (Windws 7)。
4. 電腦上出現 [ImageMixer 3 Launcher] 螢幕。按一下 [視頻檔案匯入 (Video file import)]。
如果僅安裝了 Disc1
如果安裝了 Disc 1 和 Disc 2
5. 選擇包含要匯入的視頻檔案的記憶體。

![]() | 插入攝錄機的 SD 記憶卡 |
![]() | 攝錄機的內置記憶體。 |
![]() | 攝錄機的內置記憶體和 SD 記憶卡。 |
![]() | 讀卡器/寫卡器或其他裝置。 |
6. 選擇匯入方式並按一下 [確定 (OK)]。
- 匯入尚未儲存至電腦中的視頻檔案。
匯入尚未匯入電腦的檔案。
- 匯入所有視頻
匯入所選記憶體中的所有檔案。

REFERENCE
匯入視頻儲存在以下位置。可以在 [設定 (Setting)] 選單的[偏好設定...(Preferences...)] 中變更儲存位置。
Windows 7
C:\Users\(使用者帳戶名稱)\My Video\IMx3SEVer6\(記錄的日期)
如果 [我的視頻(My Video)] 資料夾不存在,檔案將儲存在 [我的文件(My Documents)] 資料夾。
Windows Vista
C:\Users\(使用者帳戶名稱)\Video\IMx3SEVer6\(記錄的日期)
如果 [視頻(Video)] 資料夾不存在,檔案將儲存在 [文件(Documents)] 資料夾。
Windows XP
C:\Documents and Settings\(使用者帳戶名稱)\My Video\IMx3SEVer6\(記錄的日期)
如果 [我的視頻(My Video)] 資料夾不存在,檔案將儲存在 [我的文件(My Documents)] 資料夾。
開始匯入視頻。當匯入完成時,將出現確認訊息。
此軟件位於隨附的兩張光碟上,PIXELA Application - Disc 1 和 Disc 2。根據您要執行的任務,安裝 Disc 1 上的軟件或安裝 Disc 1 和 Disc 2 上的軟件。兩種情況下,您都必須安裝 Disc 1 上的軟件。
| 目標任務 | 內容 | Disc 1 (系統配置 A) | Disc 2 (系統配置 B) |
| 儲存影片至電腦 | 將攝錄機記錄的影片傳輸至電腦進行編輯或僅作為備份副本儲存。 | 是 | - |
| 將編輯過的視頻及音樂檔案傳輸至攝錄機 | 從電腦將備份副本還原至攝錄機,以及將編輯過的影片及音樂檔案傳輸回攝錄機。 | 是 | - |
| 上載影片至網站 | 使用攝錄機將影片轉換為標清格式,然後輕鬆上載至 YouTube。 | 是* | - |
| 編輯影片 | 對影片進行裁剪和編輯、增加字幕和背景音樂及執行其他操作。還可以將影片轉換為其他格式,例如使用 iPod 隨時觀看您最喜愛的視頻。 | - | 是 |
| 從影片創建光碟 | 從視頻檔案創建光碟 (高清 AVCHD/Blu-ray 光碟或標清 DVD-Video 光碟),然後與朋友及家人一起分享。 | - | 是 |
| 輕鬆管理影片 | 您可以在電腦上管理您的視頻庫、為喜愛的視頻評級、使用 (根據記錄日期或其他標準) 自動建立的影集或自創影集。 | - | 是 |
| 從電腦上播放視頻檔案 | 從攝錄機上傳輸影片完畢後,直接從電腦上播放。 | - | 是 |
* 僅
、
、
| 系統配置 A (*1) | |||
| 作業系統 | Windows XP (*2) | Windows Vista (*3) | Windows 7 (*4) |
| CPU | Intel® Pentium® 4,1.49 GHz Intel® Celeron®,1.7 GHz | Intel® Pentium® 4,2.4 GHz Intel® Celeron® D,3.0 GHz | |
| RAM | 512 MB | 1 GB | 32 位元:1 GB 64 位元:2 GB |
| 可用硬碟空間 | 安裝︰30 MB。 將影片儲存至電腦:目標驅動器上至少留有與要傳輸的影片相同大小的空間。 傳輸音樂:驅動器 C 上至少留有與要傳輸的音樂檔案相同大小的空間。 | ||
| 顯示器 | 1024 x 768 解析度/16 位元色彩 (高彩) | ||
| 聲音 | 兼容 DirectSound 的聲卡 | ||
| 其他 | - 預裝 USB 2.0 (Hi-Speed USB) 連接埠 - 讀卡器/寫卡器 (*5) - 可運行 DirectX 9.0c 的系統 - 以管理員身分登錄且接入互聯網 (用於安裝和激活軟件) | ||
| 系統配置 B (*1) | |||
| 作業系統 | Windows XP (*2) | Windows Vista (*3) | Windows 7 (*4) |
| CPU | Intel Pentium D,3.0 GHz,Intel® Core 2 Duo,2.13 GHz Intel Core 2 Duo,2.33 GHz (對於 MXP 模式) | ||
| RAM | 1 GB | 2 GB | |
| 可用硬碟空間 | 安裝︰200 MB。 將影片儲存至電腦:目標驅動器上至少留有與要傳輸的影片相同大小的空間。 傳輸音樂:驅動器 C 上至少留有與要傳輸的音樂檔案相同大小的空間。 光碟製作:所需的可用空間因要創建的光碟類型而異。 高清備份光碟 (DataDisc 清單) - 至少需要與寫入光碟資料相同大小的空間; Blu-ray 光碟 - 至少需要兩倍資料大小的空間; AVCHD/DVD 光碟 - 至少需要三倍資料大小的空間。 | ||
| 顯示器 | 1280 x 1024 解像度,32 位元色彩; Intel® G965 Express Chipset 主板內置 | ||
| 聲音 | 兼容 DirectSound 的聲卡 | ||
| 光碟機 | 預裝含寫入功能的 DVD 光碟機 (創建 Blu-ray 光碟時需 Blu-ray 光碟機) | ||
| 其他 | - 預裝 USB 2.0 (Hi-Speed USB) 連接埠 - 讀卡器/寫卡器 (*5) - 可運行 DirectX 9.0c 的系統 - 以管理員身分登錄且接入互聯網 (用於安裝和激活軟件) | ||
*1:可以使用相同或更好的配置。
*2:Microsoft Windows XP (Home Edition 或 Professional,32 位元),Service Pack 2 或 Service Pack 3。
*3:Microsoft Windows Vista (Home Basic、Home Premium、Ultimate、Business 或 Enterprise Edition),Service Pack 1 或 Service Pack 2。
*4:Microsoft Windows 7 (Home Premium、Professional*、Ultimate* 或 Enterprise Edition*)。
* XP 模式除外。
*5:
: 將視頻及音樂檔案傳輸至記憶卡時需要使用。對於其他攝錄機型號為非強制選項。
: 將視頻及音樂檔案傳輸至記憶卡時需要使用。對於其他攝錄機型號為非強制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