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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遠處主體或近距離主體
最後更新:
2009年9月10日
問題編號:
8200622400
解決方法
影像舉例:
如何設定模式
當拍攝遠處主體或近距離主體時,在一般拍攝範圍下相機可能無法對焦。
根據拍攝條件設定最佳對焦範圍。
CAUTION
操作按鈕的位置及形狀、顯示的螢幕及設定項目可能因您使用的型號而異。
以下示例已假定 [拍攝模式] 設定為 [程式 AE] (
)。
如果 [拍攝模式] 設定為 [自動] (
)或[低光照] (
),[對焦區域] 將自動設定,因此無須執行此處介紹的步驟。 拍攝時,請按照如下所述與主體之間保持指定的距離。
- 將<變焦桿> 推至 <廣角> (
) 到最大廣角側時,距離為 1 cm (0.4 英吋)或以上。
- 將<變焦桿> 推至 <遠攝> (
) 到最大遠攝側時,距離為 30cm(12 英吋)或以上。
在以下拍攝模式中,您無法設定[對焦區域]。
- [風景] (
)、[兒童和寵物] (
)、[運動] (
)、[日落] (
)、[煙火] (
)、[快速拍攝] (
)
影像舉例:
要進行如下所示的快拍時,以[一般] (
) 模式。
如下所示,當拍攝距離鏡頭端 1 cm 至 50 cm 的主體的快拍時,使用[微距] (
) 模式(透過將<變焦桿>推至最大<廣角> (
)。
如下所示,要拍攝有遠景的風景相片時,以[風景] (
) 模式。
如何設定模式
1. 按相機的 <電源> 按鈕。
2. 按<微距>(
) 按鈕。
3. 出現下方螢幕。
若要在[一般]和[微距]之間切換,請按<微距>按鈕(
)。
4. 當拍攝有遠景的風景時,將[拍攝模式]設定為[風景] (
)。
將拍攝模式設定為 < SCN > (
)。
轉動<控制轉盤>選擇[風景] (
)。
5. 出現下方螢幕。
如果[風景] (
)顯示在液晶螢幕上,則表示相機處於[風景] (
) 模式。
NOTE
各對焦範圍的距離如下 (從鏡頭端)︰在以下範圍以外拍攝時,主體可能會脫焦。
- [一般] (
) : 50 cm (1.6 ft.) - 無限遠
- [微距] (
) : 1 - 50cm (0.4 in. - 1.6 ft.) (W)* / 30 - 50 cm (12.0 in. - 1.6 ft.) (T)**
* (W):將 <變焦桿> 推至 <廣角> (
) 到最大廣角側時(最大廣角)。
** (T):將 <變焦桿> 推至 <遠攝> (
) 到最大遠攝側時(最大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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