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繼續使用本網站,則視為您已同意遵守本網站之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權政策
(包括對您的Cookies紀錄進行紀錄以期提供您更優質的使用體驗)
消費產品
商業方案
中文
台灣
消費產品
切換至:
商業方案
產品
促銷訊息
新知新訊
形象概念店
客戶服務
新聞中心
企業活動
聯絡我們
保固註冊
技術支援
中文
消費產品
商業方案
支援
搜尋
下載
與我們聯絡
如何調整液晶螢幕?
最後更新:
2009年8月28日
問題編號:
8200436600
解決方法
設定 LCD 調光器
您可以設定螢幕的亮度為暗、一般或明亮。
明亮︰當在戶外陽光下很難看清液晶螢幕時。
暗︰當拍攝液晶螢幕照明不足的昏暗環境時。
當電源開啟時,您可以按 <DISP.> 按鈕兩秒或更長時間,在一般和明亮模式之間切換。
NOTE
此設定不影響記錄的亮度。
使用明亮設定將縮短電池的有效使用時間。
要減小亮度,可以從選單中設定 [LCD調光器]。
設定 LCD 調光器
1. 開啟攝錄機電源。
2. 按 <
( FUNC.)>按鈕。
3. 使用控制桿 <
> 選擇 [
選單] 並按<
( SET ) >。
4. 使用控制桿 <
> 選擇 [
( 系統配置 1 ) ]。
5. 使用控制桿 <
> 將 [LCD 調光器] 設定為 [開],然後按 <
( SET ) >。
6. 按 <
( FUNC.)>按鈕關閉選單。
要關閉 LCD 調光器,將設定更改為 [關] 或按 <DISP.> 2秒或更長時間。
NOTE
如果關閉攝錄機後,用小型電源轉接器連接並開啟攝錄機,調光器功能將被取消。如果僅使用電池,則調光器功能不會被取消。
調低液晶螢幕亮度不會影響記錄的亮度或在電視上播放影像的亮度。
當 LCD 調光器關閉時,螢幕亮度返回至先前設定。
查看我的報名記錄
請提供您的報名確認編號和電郵地址,我們將向您重新發送確認電子郵件。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