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法
您可以設定螢幕的亮度為暗、一般或明亮。
明亮︰當在戶外陽光下很難看清液晶螢幕時。
暗︰當拍攝液晶螢幕照明不足的昏暗環境時。
當電源開啟時,您可以按 <DISP.> 按鈕兩秒或更長時間,在一般和明亮模式之間切換。
2.按攝錄機的 <

( FUNC.)>按鈕。
3.使用控制桿 <

> 選擇 [

選單]圖示並按<

( SET ) >。
4.使用控制桿 <

> 選擇 [

( 系統設定 1 ) ]。
5.將 [LCD 調光器] 設定為 [開],然後按 <

( SET ) >。
6.按攝錄機的 <

( FUNC.)>關閉選單。
要關閉 LCD 調光器,將設定更改為 [關] 或按 <DISP.> 2秒或更長時間。
NOTE
- 如果關閉攝錄機後,用小型電源轉接器連接並開啟攝錄機,調光器功能將被取消。如果僅使用電池,則調光器功能不會被取消。
- 調低液晶螢幕亮度不會影響記錄的亮度或在電視上播放影像的亮度。
- 當 LCD 調光器關閉時,螢幕亮度返回至先前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