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透過配備相機的行動電話執行直接列印

    2007年8月27日
    8000227601

    Category : 透過配備相機的行動電話直接列印
    Description : 無法透過配備相機的行動電話執行直接列印
    透過配備相機的行動電話執行直接列印時的紅外通訊範圍

      
    將行動電話的紅外線連接埠面向印表機的紅外線連接埠放置,兩者距離應小於 20 cm (7.9 英吋)。印表機紅外線連接埠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偏離中軸線的有效角度約為 10 度。
    1. 印表機的紅外線連接埠
    2. 行動電話的紅外線連接埠 (因行動電話而異,紅外線連接埠的位置可能有所不同。)
    3. 在 20 cm (7.9 英吋) 的有效距離以內,無障礙物
    4. 有效角度 (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偏離中軸線 10 度)


    注意:
    因行動電話而異,紅外線連接埠的位置可能有所不同。
    確認所使用行動電話的紅外線連接埠位置後,執行紅外通訊。

      
    備註:
    由於印表機與行動電話上紅外線連接埠之間有障礙物時會使資料傳輸中斷,因此請將障礙物移開。 檢查印表機與行動電話上紅外線連接埠的方向及位置,以保持連接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