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規則 - 佳能 台灣

作品規則

作品畫素需設定於 600 萬像素以上,作品格式為 JPEG 檔案格式。
繳交作品時收件程式僅接受 JPEG 格式之檔案,恕不接受 JPEG 以外之檔案格式。
參賽作品僅接受單次按下快門前的調整,繳交之作品不得經由任何影像編修軟體及任何後製加工處理。可以使用機身內建重覆曝光功能、內建色溫功能等,作品比例無限制。 特別注意,若您使用EOS相機內建的「創意濾鏡」功能,屬於拍攝完成後,於機身內調整之功能,是不可使用的。而「Basic+」功能,為拍攝前的設定功能,是可以使用的。
主辦單位將於比賽後將作品於活動網站上曝光,等同是公開發表,若參賽者欲參加其它攝影比賽,無特別要求禁止曾經公開發表過或競賽的條件,參賽者是有權利可以使用並參賽。